GOJEK:《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
2019-04-16 17:42:44
GOJEK
日前,《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通過了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批準,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

該條例以防治細顆粒物污染與臭氧污染為重點,堅持規劃先行、源頭治理、預防為主、精準防治,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從工業、建筑業、農業、制造業、餐飲業等多方面對大氣污染源進行嚴格的預防和控制,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能源結構,采取措施削減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溫室氣體,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該條例明確規定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根據建設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的要求和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需要,執行更嚴厲的排放限值,提高排放標準是必要的。
此外,條例還加強了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監管,所有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規范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進行實時監控,嚴防監測數據造假。
對于餐飲業,也進行了多項明確規定,如: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如違反規定,則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改正,如拒不改正則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保持正常運行,定期清洗維護并保存記錄,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如發現油煙排放超標,相關部門也將責令其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劃定禁止露天燒烤食品的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頒布,也意味著徐州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步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臺階,今后,徐州市將根據該條例加強落實對市內轄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