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杰GOJEK:【藍天保衛戰】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油煙凈化設施清洗管控出新招
4月1日《湖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實施以來,加大了對油煙凈化設施未定期清洗的處罰力度,但是如何去實時更新了解餐飲單位有否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備成了難題。
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積極推廣餐飲業定期上傳維護清洗臺賬至“長興陽光餐飲”APP的工作,用“互聯網+監管”的模式,在減少現場檢查的同時做到餐飲服務業定期維護清洗工作不放松,確保油煙凈化設施的使用率和達標率不降低。
通過“長興陽光餐飲”APP新設定的專門上傳定期維護清洗電子臺賬的菜單按鈕,商戶打開APP,選擇大、中、小餐飲或食堂類型,從“進貨查驗”、“消毒記錄”、“凈化設施”等菜單按鈕中選擇“凈化設施”按鈕,按系統提示,對油煙凈化設施清洗前后進行拍照,并將對比照片和驗收單提交給APP即可。“長興陽光餐飲”APP還更新設定了專門的智慧監管平臺,執法人員可通過這個平臺對商戶落實定期維護清洗工作進行檢查。
目前這一工作先行在大型餐飲、學校食堂和油煙擾民餐飲等120家重點餐飲企業進行推行,要求這些餐飲單位落實油煙凈化設施第三方定期維護清洗工作,并定期將該維護清洗臺賬上傳至“長興陽光餐飲”APP。在后期將繼續向“長興陽光餐飲”監管對象進行全面推廣,有效減少現場執法檢查的次數,提升執法效率,并促進各商戶養成定期維護清洗油煙凈化設施的習慣。
下一步,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還將探索推行油煙凈化設施定期維護清洗“紅黃藍”管理制度,對不落實定期維護清洗工作和不定期上傳維護清洗臺賬的餐飲單位標記為“黃”,直至為“紅”,對標記為“紅”的餐飲單位加大檢查力度和密度,對因不落實定期維護清洗工作而導致油煙排放不達標的行為從嚴查處。
法律條文鏈接《湖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對所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定期進行清洗維護,保持其正常使用,使油煙達標排放。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出自:湖州生態環境
GOJEK官網:www.szgjh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