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杰GOJEK:【第194期】室外燒烤、油煙直排,示范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對轄區一美食廣場實施停業整改
2020-08-06 14:31:57
平頂山市新城區綜合執法局
“先提供整改報告,我們復查檢測合格后才能營業。”2020年8月5日上午,在示范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中隊辦公室,隊長張江濤在約談德馨園某美食廣場負責人孫某時對其提出整改要求。
2020年7月23日,示范區城管綜合執法局接到市長熱線件舉報,反映轄區德馨園公租房北門一美食廣場油煙污染嚴重,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調查后發現,該美食廣場處于城鄉結合部,由于開業不久,負責人對餐飲油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缺乏了解,不僅存在室外燒烤行為,且后廚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器,有油煙直排現象,執法人員當即對其下達《違法行為告知書》和《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整改。
《整改通知書》下達后,該美食廣場因天氣原因一直停業。8月4日執法人員發現該美食廣場復業經營后再次進行檢查,發現室外燒烤已整改,油煙凈化器雖已購置但尚未安裝,便約談其負責人8月5日到局行政執法中隊說明情況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對其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業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開門營業。
餐飲油煙污染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和空氣環境質量,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安裝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應符合《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對違反以上法律、辦法的餐飲單位,監督管理部門可依法對其處于責令改正、罰款、停業整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