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杰GOJEK:【獨家關注】整天熏得難受,居民叫苦不迭,宿州港利小區內餐飲油煙亟待整治!(組圖)
據大澤之聲網友反映:宿州港利西區北門往西有三家餐飲企業,該三家餐飲的油煙全部排放到生活小區內,每到飯點,小區內充斥著刺鼻的油煙,附近居民門窗緊閉,老人小孩不能正常在院內休閑,雖經幾次投訴治理,安裝油煙凈化設備,但是該凈化設備只過濾PM2.5,對油煙氣味無法過濾。
同時,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一是飲食業單位應按GB/T16157的要求設置油煙排放監測口及監測平臺,油煙排放應符合GB18483的要求。二是經油煙凈化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于20m。三是飲食業單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于15m。
該三家餐飲企業顯然沒有按照規定設置排煙管道,產生的致癌物成份依然存在,對社區環境造成了損害,對居民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為此小區居民怨聲載道。
意見和建議:
企業要生存,居民要生活,是對立還是互補,關鍵是看主管部門擔當作為還是尸位素餐。
一、請負有監管責任的市區餐飲油煙主管部門切實重視起來,依據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二、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該居民樓2016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在該法律實施以后,屬違法新建餐飲企業)拿出具體辦法,加大執法力度,關閉三家餐飲對小區內排放的油煙設備,切實解決群眾所期所盼,還老百姓安全安定的生活環境。
三、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和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三家餐飲企業在符合油煙排放標準的前提下可改向北面排煙,即保障企業經營需求,又保障百姓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