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杰GOJEK:爬高上低+走街串巷 暢享“美味”拒絕“油煙”
為治理餐飲油煙污染、改善大氣質量,堅決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結合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辦工作要求,汝州市城管執法局認真做好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重點圍繞餐飲油煙處理系統“大整改”、餐飲油煙污染問題“大查處”、違法違規餐飲單位“大整頓”、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大創新”等四大整治任務,多措并舉推進餐飲油煙綜合治理。
家家都有“戶口簿”
建立街面餐飲店鋪管控機制,結合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按照中隊網格、片網格、街網格三級網格分工,組織執法隊員對餐飲經營單位全面開展拉網式精細化梳理排查,推行餐飲經營單位“一店一檔”制度,建立《餐飲業油煙污染公示牌》,準確掌握餐飲經營戶數量,重點將餐飲店油煙凈化設備安裝使用、日常維護清洗等情況登記在冊,確保實現城區餐飲排污管理全覆蓋。
實施店主“承諾制”
將油煙污染防治相關宣傳指導與日常執法巡查相結合,邀請專業技術人員,按照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現場指導餐飲經營戶開展油煙管道改造。同時,實施餐飲店主“承諾制”,組織執法隊員深入店鋪發放宣傳單,與經營戶簽訂承諾書,講解餐飲油煙防治的基本要求及油煙亂排放的法律后果,引導經營戶規范油煙排放。
落實責任“約談制”
針對排查發現的排煙系統未完全密閉、油煙凈化設施未清洗、未正常規范使用及使用清潔爐具等問題進行重點查處。實行店鋪責任人“約談制”,要求餐飲負責人限期完成問題整改,并每日監管跟進整改進度。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區餐飲業商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1335家,安裝率達100%;處理投訴件13起;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14份,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城管執法局將進一步加強排查逐一落實責任,全方位、無遺漏做好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這場攻堅戰。
法制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