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杰GOJEK: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禹州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
按照11月18日許昌市生態環境據發布的,許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關于啟動許昌市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的通知
禹州市2019年11月19日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實施Ⅱ級應急響應措施這些企業將停產限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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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產類企業
獨立軋鋼企業、再生銅鋁企業、水泥熟料企業(經批準協同處置危廢、污泥等涉及民生的熟料生產線11月19日0時停產到位)、水泥粉磨企業、礦渣微粉企業、水泥制品企業(含水泥磚)、商砼企業(配套應急搶險、民生工程施工的除外)、燒結磚瓦企業、粉煤灰蒸壓磚企業、建筑陶瓷企業、巖棉企業、石灰窯企業、鑄造企業(不含B級企業)、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業、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包裝印刷企業(不含書報刊、本冊平板印刷)、再生塑料制造企業、皮革制品和制鞋業(無加熱注塑、刷膠、噴漆、油墨印刷工序的除外)、石材加工企業、廢氣未有效收集處置的塑料制品加工企業(不含以原生料生產食品級塑料瓶、塑料袋等企業)、瀝青攪拌站(經市政府批準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活性炭企業、機制炭企業等。
限產類企業
鋼鐵燒結企業燒結機及石灰窯停產(單燒結機企業在應急響應超過120小時后可復產、高爐限產50%(以高爐計)),鐵合金企業限產50%(以產能規模和設備數量計),焦化企業延長結焦時間至36小時,碳素企業焙燒工序限產50%以上(以火焰系統計),玻璃企業(含焙燒工序的)按上年度最低生產負荷運行,農藥和制藥企業限產30%(含)以上(以發酵罐、反應罐計),使用非溶劑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業、使用非溶劑型油墨的包裝印刷企業(不含書報刊、本冊平板印刷)及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的工業涂裝企業限產50%(以生產線計),涂料制造、油墨制造、人造板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及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工業涂裝企業涉VOCs工序停產,磨料磨具企業限產50%(以生產線計),有色金屬壓延企業限產30%(以生產線計),礦石采選加工企業停止礦山開采工序,發制品企業VOCs工序限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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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類企業
電力及供熱企業三項主要污染物日排放量在管控前日均排放量基礎上減排20%以上。65蒸噸/小時(含)及以下燃煤供熱鍋爐,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50mg/m3以下,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35mg/m3以下。65蒸噸/小時以上、16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發電及供熱鍋爐,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15mg/m3以下。160蒸噸/小時(含)及以上燃煤發電及供熱鍋爐,距許昌市城區30公里以內的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20mg/m3以下,30公里以外的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垃圾發電及供熱企業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35mg/m3以下,氮氧化物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生物質發電及供熱企業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15mg/m3以下,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50mg/m3以下,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時排放濃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①、城市建成區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澆筑及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應急搶險、經市政府批準的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配套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民生工程經批準并在許昌市控塵辦備案后方可施工(中心五區民生工程項目須經市政府批準,四個縣市民生工程項目由當地政府批準),并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控措施。
②、施工工地停工后,施工單位要加強日常巡查,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城市環路及國省干線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根據空氣濕度情況適時調整灑水作業頻次
移動源減排措施
①、中心城區渣土車、商砼車停駛并集中封存(保障應急搶險、民生工程的除外)
②、停產類、限產類、控制類工業企業及其他日均重型載貨車輛進出10輛及以上的重點用車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所有運輸企業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禁止上路行駛。
③、嚴格落實大貨車遠端分流、高排放柴油車禁行、柴油貨車路檢路查、機動車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
①、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未按要求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整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
根據市污染防治攻堅辦指令進行調整!